一、【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团队】认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3年05月01日期间买入,并在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提示上述索赔区间并非法院认定的最终索赔期间,如有变动,律师将根据案件进展有变动会第一时间提示投资者。】
1—6月份,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施工面积696818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0%。其中,住宅施工面积487437万平方米,下降12.5%。房屋新开工面积38023万平方米,下降23.7%。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27748万平方米,下降23.6%。房屋竣工面积26519万平方米,下降21.8%。其中,住宅竣工面积19259万平方米,下降21.7%。
二、特别提醒:002721金一于2024年6月7日晚间公告公司已被证监会作出正式行政处罚。诉讼索赔工作已进入可起诉阶段,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将提速。受损股民未起诉仍可起诉要求索赔投资差额亏损等各项损失。
三、002721金一涉嫌违法违规始末:2023年04月30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2024年03月29日(周五)晚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4010号)。2024年06月04日,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2024〕6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经查明,金一文化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金一文化2020年及2021年存货减值不充分,导致公司2020年虚增存货6.10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5.92%,虚增利润总额 6.10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21.21%;2021年虚增存货6.37亿元,占当期期末总资产的7.03%,虚增利润总额0.28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1.89%。上述事项导致金一文化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错报。2023年4月30日,金一文化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主动对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2024年06月07日晚间,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8号。
(本文由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凌铮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立场。凌铮律师曾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在海外留学工作多年。擅长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案件中为股民维权索赔。全网粉丝超百万,浏览量超2亿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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